會依受贈者登記之資料,優先配對符合夫妻血型,相近之身高、體重,一旦有合適人選,生殖中心會有專人與您聯絡。
依台灣人工生殖法第十三條規定,我們會對捐贈者基本資料絕對保密,只提供健康狀況及身高、體重、血型僅供參考。
依台灣人工生殖法第十三條規定,醫療機構實施人工生殖,不得應受術夫妻要求,使用特定人捐贈之生殖細胞;接受捐贈生殖細胞,不得應捐贈人要求,用於特定之受術夫妻。
規定精卵捐贈之人工生殖,在四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不得為精子及卵子之結合,所以受術夫妻應提供四等親屬相關資料,以利查證。
試管嬰兒僅是以人工輔助的方式達成懷孕的目的,即使是自然受孕,寶寶仍有2~4%的比率可能是不正常的,故會建議以人工輔助達成懷孕目的後,定期做產前檢查,並於16至18週做羊膜穿刺術或非侵入性胎兒染色體基因檢測胎兒染色體是否正常。
機率非常低。國民健康署也因此提供「人工生殖子女親屬關係查詢辦法」,協助查詢以精卵捐贈方式施行人工生殖所生之子女的結婚對象,是否有親屬關係,但不會透露實際捐贈人資料。
國民健康署提供”人工生殖子女親屬關係查詢系統”,協助查詢以確保符合《民法》六親等內不得結婚之規範,但不會透露實際捐贈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