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men &
Oocyte Bank
孕宝精卵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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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网路登记
  2. 文件缴交
    • 抽血检查(夫妻血型、爱滋病、梅毒)
    • 同意书
    • 婚姻证明
    • 四等亲表格
  3. 配对后疗程开始
    • 配对后疗程开始
  4. 植入前检查(太太)
    • 子宫镜检查
    • 输卵管摄影
  5. 植入
    • 胚胎植入
    • 人工授精
精子受赠准备文件
 
  1. 身分证
    ✓  配偶双方皆为台湾居民,需要双方国民身份证。
    ✓  配偶其中一方为台湾居民,需要国民身份证,外籍人士需备有双证件,护照、当地身分证。
    ✓  配偶双方皆为外籍人士,皆须备有双证件(护照、当地身分证)。
  2. 婚姻证明
    ✓  台湾登记结婚,有配偶栏之身分证。
    ✓  不在台湾登记结婚,需至结婚当地国家办理台湾认可之结婚证书。
    ✓  配偶为外籍人士:户口名簿、外籍人士护照、当地身分证或居留证。
    ✓  夫妻均为大陆人士:需经台湾海基会验证『结婚关系』。(来台时,有效期需在公证日起六个月且海基会验证日起三个月内)。
  3. 四等亲查核
    申请夫妻双方亲属资料:
    本院开立“医疗机构证明书”给予受赠夫妻,填写完成后携带双方身分证至户政事务所申请夫妻双方的亲属资料,申请完成后,只需将夫妻的亲属资料提供给本院即可。
  4. 公证
    ✓  夫妻携带受赠同意书、双证件、印章至各地法定公证机构公证。
    ✓  将公证后之受赠同意书缴交回本生殖中心。
受精常见Q&A
会依受赠者登记之资料,优先配对符合夫妻血型,相近之身高、体重,一旦有合适人选,生殖中心会有专人与您联络。
依台湾人工生殖法第十三条规定,我们会对捐赠者基本资料绝对保密,只提供健康状况及身高、体重、血型仅供参考。

依台湾人工生殖法第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实施人工生殖,不得应受术夫妻要求,使用特定人捐赠之生殖细胞;接受捐赠生殖细胞,不得应捐赠人要求,用于特定之受术夫妻。

规定精卵捐赠之人工生殖,在四亲等内之旁系血亲不得为精子及卵子之结合,所以受术夫妻应提供四等亲属相关资料,以利查证。

试管婴儿仅是以人工辅助的方式达成怀孕的目的,即使是自然受孕,宝宝仍有2~4%的比率可能是不正常的,故会建议以人工辅助达成怀孕目的后,定期做产前检查,并于16至18周做羊膜穿刺术或非侵入性胎儿染色体基因检测胎儿染色体是否正常。

机率非常低。国民健康署也因此提供“人工生殖子女亲属关系查询办法”,协助查询以精卵捐赠方式施行人工生殖所生之子女的结婚对象,是否有亲属关系,但不会透露实际捐赠人资料。

国民健康署提供”人工生殖子女亲属关系查询系统”,协助查询以确保符合《民法》六亲等内不得结婚之规范,但不会透露实际捐赠人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