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men &
Oocyte Bank
孕宝精卵银行

孕宝精卵银行

  1. 网路登记
  2. 文件缴交
    • 同意书
    • 婚姻证明
    • 四等亲表格
    • 公证同意书
  3. 检查
    • 血型、传染性疾病筛检
    • 输卵管摄影
    • 子宫镜检查
    • 精液分析
    • 冷冻精子
  4. 疗程开始
    • 口服药(女性荷尔蒙)
    • 确认子宫内膜厚度
  5. 植入
    • 植入后大约2周抽血验孕
受卵者条件
  1. 女性年满20岁,已婚。
  2. 填写:人工生殖同意书。
  3. 填写:使用捐赠卵的受术妻同意书。
  4. 依人工生殖法受赠夫妻至地方法院公证。
  5. 依人工生殖法第15条规定至户政事务所查核夫方直系血亲与四等亲属证明,及其妻方之直系血亲与直系姻亲等关联资料证明。
    (如应申请资料证明方是外籍人士,取得关联资料证确困难者,填具切结书)
  6. 接受卵子受赠与进行配对。
  7. 申请人工生殖资料库之捐赠人资料查证。
卵子受赠准备文件
  1. 身分证
    ✓  配偶双方皆为台湾居民,需要双方国民身份证。
    ✓  配偶其中一方为台湾居民,需要国民身份证,外籍人士需备有双证件,护照、当地身分证。
    ✓  配偶双方皆为外籍人士,皆须备有双证件(护照、当地身分证)。
  2. 婚姻证明
    ✓  台湾登记结婚,有配偶栏之身分证。
    ✓  不在台湾登记结婚,需至结婚当地国家办理台湾认可之结婚证书。
    ✓  配偶为外籍人士:户口名簿、外籍人士护照、当地身分证或居留证。
    ✓  夫妻均为大陆人士:需经台湾海基会验证『结婚关系』。(来台时,有效期需在公证日起六个月且海基会验证日起三个月内)。
  3. 四等亲查核
    申请夫妻双方亲属资料:
    本院开立“医疗机构证明书”给予受赠夫妻,填写完成后携带双方身分证至户政事务所申请夫妻双方的亲属资料,申请完成后,只需将夫妻的亲属资料提供给本院即可。
  4. 公证
    ✓  夫妻携带受赠同意书、双证件、印章至各地法定公证机构公证。
    ✓  将公证后之受赠同意书缴交回本生殖中心。
受卵适用于
  • 高龄或不明原因,造成卵巢功能衰退者。
  • 多次试管婴儿疗程失败或卵子品质不佳。
  • 卵巢因先天疾病无法正常发育者。
  • 因手术、免疫、化疗药物治疗、感染、基因缺陷,导致丧失排卵功能者。
  • 遗传性疾病,部分染色体疾病带因,且无法借由胚胎着床前诊断 (PGD)等。
  • 需要是合法婚姻关系者。
受卵常见Q&A

会依受赠者登记之资料,优先配对符合夫妻血型,相近之身高、体重,一旦有合适人选,生殖中心会有专人与您联络。

依台湾人工生殖法第十三条规定,我们会对捐赠者基本资料绝对保密,只提供健康状况及身高、体重、血型仅供参考。

依台湾人工生殖法第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实施人工生殖,不得应受术夫妻要求,使用特定人捐赠之生殖细胞;接受捐赠生殖细胞,不得应捐赠人要求,用于特定之受术夫妻。

规定精卵捐赠之人工生殖,在四亲等内之旁系血亲不得为精子及卵子之结合,所以受术夫妻应提供四等亲属相关资料,以利查证。

試管嬰兒僅是以人工輔助的方式達成懷孕的目的,即使是自然受孕,寶寶仍有2~4%的比率可能是不正常的,故會建議以人工輔助達成懷孕目的後,定期做產前檢查,並於16至18週做羊膜穿刺術或非侵入性胎兒染色體基因檢測胎兒染色體是否正常。

机率非常低。国民健康署也因此提供“人工生殖子女亲属关系查询办法”,协助查询以精卵捐赠方式施行人工生殖所生之子女的结婚对象,是否有亲属关系,但不会透露实际捐赠人资料。

国民健康署提供”人工生殖子女亲属关系查询系统”,协助查询以确保符合《民法》六亲等内不得结婚之规范,但不会透露实际捐赠人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