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際合作之試管嬰兒:需要主要部分試管嬰兒療程在美國完成的原因
1. 進行 特殊試管嬰兒 或 特殊胚胎的檢查(PGT-P)
a) 在美國合作試管嬰兒的流程:
1. 選擇在臺灣取卵,或在美國取卵
2. 進行您與臺灣及美國試管嬰兒醫師的三方的同步Zoom 會議及咨詢
3. 臺灣及美國試管嬰兒醫師協調後確定 試管嬰兒 的卵巢刺激療程
4. 選定在美國的試管嬰兒實驗室
5. 如在臺灣取卵,協助安排凍卵輸出;
如在美國取卵,則配合卵巢刺激療程安排出國時間及取卵時間。
6. 如果沒有精蟲提供者,則協助安排選選適合的捐精者, 如果沒有胚胎接受者,則協助選選適合的胚胎接受者。
b) 在美國胚胎值入的流程:
1. 在臺灣安排胚胎接受者,接受應有的不孕症檢查。
2. 進行您與臺灣及美國試管嬰兒醫師的三方的同步Zoom 會議及咨詢
3. 臺灣及美國試管嬰兒醫師協調後確定 植入週期的的治療療程
4. 配合植入前治療療程安排出國時間,美方醫師看診時間及植入時間。
(2). 國際合作之試管嬰兒:需要主要部分試管嬰兒療程在臺灣完成的原因
(根據台灣人工生殖法的規定:同性 結婚雖然在台灣是合法,但是仍然不允許進行試管嬰兒。 未婚的男女的未婚試管嬰兒、或選擇性單親、以及代理孕母在台灣現行法律仍不合法。)
如果您想在台灣這裡進行試管嬰兒。這是您首先要了解的信息。它是根據台灣人工生殖法的規定。如果您的某些試管療程在美國完成,則此部分將受美國當局及其相關法律的約束。
無論是否有LGBT,您都必須與您的伴侶有可證明的合法婚姻關係。包括所需護照在內的所有文件都可以從我們的網站上提交。但是您必須將它們提交給我們,以確認這些文件的正確性。對於丈夫,您必須至少一次來此確認您的身份和文件。同時,您可以保留精子以備將來在試管療程中使用。
( 胚胎捐贈基金會只接受公民及永久綠卡者 )